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落实好城乡低保政策,把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近日,该镇印发了关于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的通知,全面启动2015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核查范围:本次核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在确保“三无”人员、鳏寡孤独以外,对原有城乡低保户和新申请户家庭收入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收入已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取消,已死亡对象和已满18周岁孤儿(在校学生除外)及时注销。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真正发挥其“兜底”作用。
核查方法:以村(社区)自查为主,建立“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召开村(社区)村民代表会议,全面评议已保对象和调整对象(标准调整的和新纳入户),并张榜公示,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和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合法,保证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要求:从2015年1月29日起,至3月31日前完成对象审批,从4月份起按新核查后的名单发放保障金,并补发1至3月新标准与原补助标准的差额(2015年1至3月城乡低保按2014年确定标准先予发放)。
目前,该镇十八个村(社区)驻村干部及村干部深入村组通过实地查看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核查,确保核查工作无死角、无空档、避免“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确实做到对象准确,群众满意。(王方春 李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