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盖弥彰 逃不过“火眼”交警

黔西南高速交警查获两名无证驾驶且涉嫌吸毒人员

2016年08月05日14:00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2016年8月3日,两名无证驾驶且涉嫌吸毒人员在出惠兴高速公路兴仁东收费站处时,被正在执勤的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与兴仁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3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联合兴仁县公安局启动治安防控二级响应,在惠兴高速公路兴仁东收费站设置武装查缉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7时05分,发现一辆号牌为贵E75773的大众牌银灰色轿车停车换驾驶人,民警立即上前对车辆进行盘查,发现车内驾乘人员有两名,一名身穿黄色T恤的男子坐在驾驶位置,另一名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他们刚互换了位置。民警在盘查过程中,身穿黄色T恤的男子一直在试图转移民警的注意力,而身穿黑色T恤的男子神形十分慌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他的异常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重视。

随后,黄衣男子上前来试图分散民警的注意力,黑衣男子则迅速从车内拿出一个棕色的提包,跑向路边的草丛中藏匿一个纸盒,殊不知他的举动早就在民警的视线内,现场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两名男子进行控制。经过搜查发现纸盒内装有胶壶等用于吸食冰毒的物品。行迹败露后,两名男子开始剧烈反抗,想逃离现场,被执勤民警牢牢控制住。

经调查,黑衣男子姓贺,黄衣男子姓肖,贵州安龙人,经讯问均承认自己是吸毒人员。贺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由安龙往兴仁方向行驶,在出收费站时,看见交警在查车,害怕被查,就停车换自己以为有驾驶证的肖某来开车,被民警依法当场查获。

因两名男子涉嫌吸毒,黔西南高速交警将其移交兴仁县公安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兴仁县公安局调查,贺某系首次吸毒,而肖某系第二次吸毒,两人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姜仕杰 何顶) 

(责编:刘思博(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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