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召开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

2016年12月01日16:27  
 

11月30日,黔西南州在州民政局会议室召开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范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班庭源主持会议。

范华强调,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通过提标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不能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与脱贫目标任务挂钩,盲目减少低保对象。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迁入地要开展提标核查,符合迁入地低保标准的要按程序纳入;对于搬迁中的低保户,要偏爱一分,易地扶贫搬迁将他们“扶上马”,要通过低保“送一程”,使他们稳步脱贫。在平常的工作中,迁入地民政部门要摸清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要及时实施医疗救助,对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要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确保他们搬得安心。

范华要求,低保提标工作关乎我州扶贫攻坚工作的大局,关系到全州城乡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试验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县(市、试验区)要将2017年提标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的重点督办事项进行安排部署,抓紧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和具体工作措施,排出时间进度表,尽快组织实施。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民政和扶贫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按照“共同核查、分别认定、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两项制度的衔接。三是遵行低保操作规程。城乡低保有比较规范的操作流程,必须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过程来不得半点马虎,且档案资料要能反映低保工作全过程的开展情况。

会上,州社会救助局局长张廷华传达了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联合印发的《黔西南州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州民发〔2016〕6号)文件精神;州民政局局长詹丹志传达了《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的通知》(黔民发电〔2016〕10号)文件精神,并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雷霞对低保资金结余情况进行了分析,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作了要求。

各县(市、试验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局局长、社会救助局局长和社会救助局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敖欣尹)

来源:中国金州网

(责编:刘思博、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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