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凌晨,一男子站在延安路货运汽车整治点门口,手里捏着一叠钱,看着一辆货运汽车被执勤人员开走,脸上流露出无可奈何与钦佩的复杂表情。
这天凌晨,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置在延安路的禁止大货车入城整治点依然警灯闪烁,城区一中队夜班执勤人员在整治点警惕地值守。4时10分,一阵沉闷的马达轰鸣声由那坡方向传来,值班的王俊熙、吴邦虎、吴国庆立即打起精神,在路面上拉开查缉队形。
随着马达轰鸣声由远及进,在执勤人员坚决果断的手势指挥下,一辆车牌号为桂A28315红色重型被拦下。驾驶人下车后一直与执勤人员“热情”地套近乎,却一直不肯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人员再三要求,驾驶人始终不出示相关证件,执勤人员只好告诉他要按照规定暂扣车辆。
驾驶人王某某见要暂扣车辆,忙摸出200百元钱塞给执勤人员“买水喝”,执勤人员立即利用警务通进行查询,系统信息显示:桂A28315有效期止于2015年6月30日,保险有效期止2014年11月18日,有违法未处理,目前该车已经被注销。面对自己严重的违法事实,驾驶人明白问题的严重性,便又拿出400元钱,将600元钱放在执勤人员的面前,要求“放他走”。
见此情况,执勤人员耐心地向他解释:你的车辆严重超检,无交强险,有违法未处理,我们必须依法暂扣!三名协警并义正辞严地告诉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我的钱,我们坚决不要!你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兴义交警的形象,请你把钱收起!如果你不听打招呼,我们将报告相关部门,对你的行贿行为进行处理!”在不贪财的执勤人员面前,王某某只好灰溜溜地把钱收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车辆被依法暂扣。
截至发稿时,该车处于暂扣状态。作为老旧车,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已经作为典型案例上报。(柴方平 何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