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着众多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未成年人“不慎失足”,检察机关如何帮助其回归社会?如何教育转化拯救让其迷途知返?建立“一人一档”开展“个性帮教”是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16岁的小龙和小城(均为化名)是兴义市某中学的学生,2016年12月,正在上网的小城小龙受两个小伙伴的邀约,到兴义市某专门扣押摩托车的停车场偷摩托车,目的是偷来当自己的交通工具。
在偷了三辆之后正准备继续盗窃第四辆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所盗摩托车经鉴定价值共3500元。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经依法开展社会调查等工作,查明该二人系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实施有效的帮教措施可能会使其迷途知返。
近日,为拯救“迷途少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让小龙小城能在校安心学习,接受教育早日转化回归社会,一方面,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二人作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面,该院检察官考虑到小龙小城有不良习惯,如果不好好引导,今后可能会再误入歧途,而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教育方式对小龙小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起着关键的作用,于是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兴义市检察院还制定了《个性帮教协议》与小龙小城的监护人分别签订,让未成年人家长也积极参与到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中来。
为促使帮教取得实质成效,检察官还针对小龙小城的成长背景、个性特征制定了帮教计划和措施,建立了“一人一档”的帮教档案,“因案施教”、“因人帮教”,以达到教育转化让其迷途知返的目的。(黄春秋 龚贵龙 何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