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贞丰一名女子当街谩骂执勤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07月10日14:48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日前,黔西南州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贞丰县城富民路交通安全劝导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违法整治行动时,一名女子对交警的正常、依法执法不满,朝交警作出侮辱性手势,并辱骂执勤交警长达五分钟之久,引来众多群众围观,被依法行政拘留八日。

当日下午16时40分许,贞丰交警在县城富民路交通安全劝导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牌号开头为贵B开头的本田轿车违停在路边,执勤交警遂上前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该车驾驶员见后便将车辆开走,不知什么原因,该车在开出约一公里后竟将车辆调头开回交警执勤点,驾驶员下车来对正在执勤的交警进行辱骂、挑衅,时间长达五分钟之久,阻碍了交警依法执行职务。

该车主当日不停地口吐脏话辱骂交警,大摆一副“高调”骂街架势,很多群众闻声而至,纷纷说这女子气焰太嚣张,请交警依法严惩。

执勤民警对该女子的无理辱骂、挑衅,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克制。“为了维护你和合法权益和监督我的执法,全程录音录相,你的车辆违停,我们已经将你劝离,你又将车辆调头回来,对我们执勤人员进行无理辱骂和挑衅,这是公共场合,请注意你的言行举止,你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请你停止你的辱骂和挑衅行为!”执勤民警对该名女子说。

该女子听到民警的话后,其辱骂和挑衅行为不但不收敛,看到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后,反而更为嚣张,声音越来越大,情绪越来走激动,肢体语言越来越多,执勤民警警告其三次后依然还不停止对执勤交警的辱骂和挑衅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告知,“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请你和我们到贞丰县珉谷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随后通过口头传唤将该女子带至贞丰县珉谷镇派出所,对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女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在派出所,该女子交代,当日自己将车辆违停在路边准备接人,心里对执勤交警对自己的劝离感到不满,在将车辆往前开了约一公里后,又将车辆开回来,才有了上述的一幕。受到处罚后,该女子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阻碍交警的正常执法,当街对辱骂交警。(王峰 罗丹梅 何顶)

(责编:刘思博、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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