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通报4起民生领域“雁过拨毛”典型案例

2017年09月14日13:59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日,黔西南州通报4起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典型案例。

1.兴义市洛万乡未班村原支部书记乔建启违规发放鸡苗和收取群众好处费问题。

2014年,乔建启将绿壳蛋鸡苗安排给不是精准贫困户的弟弟乔建伦、女儿乔平先、女婿李光贵和自己,每人50只(折合人民币为650元)。在安排危房改造指标中以借钱和买烟抽等不同形式收取部分群众好处费1600元。

2017年5月18日,经洛万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乔建启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册亨县秧坝镇板用村支部党员陆盛辉非法占用安全饮水管材问题。

2014年2月,册亨县水务局实施秧坝镇板用村一组安全饮水工程竣工后,施工队将堆放在陆盛辉家的18根 40mm镀锌管(折合人民币2901.6元),留在村组作为安全饮水工程后期维修使用。2014年6月,陆盛辉私自将所有管材用于自家房屋院坝固定护栏。

2017年6月23日,经册亨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陆盛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册亨县弼佑乡秧项村落花组原组长罗永贵非法占用输水管和收取好处费问题。

2013年,罗永贵私自将组集体9根(折合人民币1247.4元)饮水工程备用输水管,用于搭建自家凉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收取施工方好处费100元,出具不实收据,让施工方多报 32mm镀锌输水管45根。

2017年4月21日,经弼佑镇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罗永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4.望谟县郊纳镇懂闹村原党支部书记余正红侵占公益林补偿金问题。

2014年3月,望谟县郊纳镇懂闹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懂闹村5090亩地方公益林补偿兑现到户,其中罗家湾组575亩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到余正红等共9户。余正红领取集体公益林补偿金1590.8元后未兑现给其他农户,而是用于个人开支。

2017年6月22日,经郊纳镇纪委研究,报郊纳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正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以上4起案件,违纪主体均作为基层一线的村、组干部或普通党员,不仅不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而且还利用职务便利,肆意妄为、雁过拨毛、蚕食群众利益,事虽小,但影响极坏。

通报要求,“蝇贪”泛滥,其害如“虎”。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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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晶晶(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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