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赶赴长顺县,在一家工厂将一名长期跟执行人员“躲猫猫”的“老赖”陈卫平现场擒获带回,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据了解,郭某与陈卫平合伙纠纷一案,经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陈卫平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清偿郭某合伙债务197501元。判决生效后,陈卫平拒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卫平外出躲藏,更换了手机号码,导致本案无法执行。
为尽快找到陈卫平下落,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想尽办法使出浑身解数,于近日接到线报,查实了陈卫平在长顺县一家工厂打工,同时通过有关渠道获取了现场视频和其租住房屋的大致位置信息,并立即安排执行人员远赴长顺县。
到达长顺县后,执行人员在其打工的工厂蹲守和寻找无果,又转至其租住房屋的地点摸排,终于在其租住房屋内将其堵住,并强制传唤到案约谈。约谈询问中,陈卫平仍态度蛮横,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
执行人员依法报请院长批准后,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并立即将其送拘留所收拘看管。
拘留期间届满后,如其仍拒不自动履行义务,普安县人民法院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杨璞 陈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