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六重医疗保障”确保精准贫困户报销比例100%

2018年01月02日15:36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日前,笔者从望谟县卫计局获悉,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望谟县制定出《望谟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医疗健康扶贫作战方案》,明确了“六重医疗保障”等措施,确保精准贫困户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六重医疗保障”报销后报销比例达100%,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打牢基础。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年支付限额400元。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年支付限额3.5万。其中地中海贫血参保患者门诊使用目录外药品纳入慢性病门诊支付不受封顶线限制。其次是住院报销: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州外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00%、100%、90%、80%、65%。

二是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3000元,年支付无封顶线,分段报销比例为0.3万元-1.5万元报销60%;1.5万元-2.5万元报销 65%;2.5万元-3.5万元,报销比例70%;3.5万元以上的报销85%;对在黔西南州内二级(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分段的报销比例再提高10%。

三是重大疾病保障。按《黔西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类重大疾病实施方案》的规定给予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不受医保目录、转诊转院、定点救治医院、定额、限额等限制,且多次治疗均按重大疾病比例报销,报销比例最低为85%,贫困人口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

四是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救助资金由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县财政按照州政府确定比例进行拨付,不足部分,县财政组织资金补足。跨区域搬迁建档立卡贫人员医疗救助由户籍地负责。

五是住院再次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兜底确保100%报销。

六是医疗扶助。望谟县人民政府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慈善资金、疾病应急救助等资金,建立医疗扶助资金制度,在卫生计生部门设立医疗扶助资金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再次报销补偿后,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由医疗扶助资金给予补助,其中县域内就医自费费用低于总费用8%(含8%)的资金,由县级财政实行兜底,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县域外就医的,按医疗总费用的90%给予保障。跨区域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扶助由户籍地负责。(岑志福 杨婷)

(责编:刘思博、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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