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岑如山同志在会上传达了《册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册亨水库开闸放水的通知》文件。
文件通知,册亨水库将于2018年5月22日上午8:30向下游放水,下泄流量62.72放/秒,持续时间约56小时,请各人民群众注意安全,在此期间禁止进入河道或在河内开展一切活动。
针对水库开闸放水,岑如山副检察长会上要求并部署,抽选干警前往河道周边危险地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危险地段、位置立安全警示标牌;5月22号8点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安排部署相关事宜,做好群众疏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保护群众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