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贞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米某某涉嫌行贿罪、被告单位贵州开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贞丰法院受理的全省“首例”非国家工作人员留置案件。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米某某及其辩护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贞丰县监察委员会单位干部和群众参加了此次庭审旁听。
贞丰法院于6月25日对该案立案受理,7月6日及时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审判长由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担任,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针对案件焦点,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有效地辩论。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被告单位的诉讼权利。
最后,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调查,被告人米某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恶劣影响,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