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义市养老保险"民生保障"成效显著

2019年02月01日11:04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2018年,兴义市本着广覆盖、保基本、惠民生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民生养老保障方面成效显著。

据了解,2018年兴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32.4万人,基金征缴3158.3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共计44791人,获省、州、市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特殊群体代缴、补助保费455.38万元,省、州、市三级政府共同给予全市参保对象缴费补贴667.64万元。同时,全市近7.5万名60岁以上老人按月享受养老金,全年养老金累计发放87.20万人次,养老金累计发放10045.18万元,其中国家基础养老金7654.89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2173.93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16.3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7382人,60周岁以上养老金领取人员新增4346人,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民生保障”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运行过程中,兴义市把增进民生福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一是按年正常参保缴费政府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资金除参保人自己缴费外,省、州、市三级政府还对按年正常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对个人参保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越高,个人缴费和省、州、市三级政府补贴,以及特殊群体政府代缴、补助保费及其历年累计利息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转移继承。根据参保人所选择缴费档次测算,省、州、市三级政府缴费补贴占参保个人缴费比例最高可达30%。

二是地方政府重视,确保贫困群众等特殊群体应保尽保。兴义市针对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保费,村级防疫员按照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给予缴费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省、州、市三级政府按比例代缴保费,让困难群众参加养老保险后“老有所养”。2018年兴义市作为非深度贫困县级地区,这六类参保人员所需资金除省、州补助48.83万元以外,其余所需资金406.55万元全部由兴义本级财政保障,根据参保人当年缴费,省、州、市三级政府代缴保费占参保个人缴费比例最高可达100%。

三是国家基础养老金发放占比高。2018年底,经过国家以及省、州、市各级政府第二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我市城乡居民养老金从每人每月70元,增加到现在的98元,在原基础上增加了28元。今年,我市60岁以上享受养老金的老人月平均养老金为115.2元,基础养老金占个人月平均养老金的比例达到了85%,部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前已满60周岁,根据政策不需缴费直接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占这部分老人月领养老金的比例高达100%。

从全市基金征缴方面和养老金发放方面看,省、州、市三级政府给予参保人缴费补贴和特殊群体代缴、缴费补助的养老保险费占整个基金征缴收入的比例达到35.56%,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占整个养老金发放比例高达97.85%。

2019年,兴义市将继续做好参保缴费相关工作,合力提高城乡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力争有效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让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张胡萍 王彦海)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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