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积极推进民族民间中医药 发展保护条例制定及州教育条例修订立法工作

邓家富出席推进会并讲话

2019年05月10日09:45  
 

5月8日,州人大常委会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保护条例制定及州教育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推进会举行。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家富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民族民间中医药的传承、保护和发展,认真做好州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为落实教育立州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健勇主持推进会,州政府副州长王丽琼出席。

邓家富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央赋予地方的重要权利。完善地方立法,是地方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对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保护条例制定及州教育条例修订立法,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和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规范立法程序的必然要求,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体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民间中医药和全面实施教育立州战略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立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大胆创新,进一步增强推动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和教育立州战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条例立法任务。

邓家富强调,立法工作要结合黔西南实际,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前提下,深刻领会立法的背景、宗旨和基本原则,多方征求和听取意见,立管用之法,立高质量的地方法;要坚持党的领导,顺应新时代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要不断提高和增强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出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富有鲜明黔西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为打造康养黔西南,传承民间医药技能,有力保障教育立州战略的全面落地和深入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王丽琼就立法定位、立法有据,以及明确职责职能提出具体要求。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制定与修改、具体条款的补充和完善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对民族民间中医药发展保护条例立法及州教育条例修订作了说明,对立法程序及其操作规范进行了培训。(韦 欢)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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