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新市民融合城市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05月23日10:10  
 

第一条 为了保障新市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促进融合城市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新市民的易地扶贫搬迁居住、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本条例所称的新市民,是指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到城镇居住生活的搬迁人员。

第三条 新市民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便民高效、规范有序、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新市民实行户籍和居住证并行管理制度。新市民自愿迁移户籍的,安置地公安机关应当免费办理户籍迁移;不迁移户籍的,安置地公安机关应当免费办理《黔西南州新市民居住证》。

第五条 新市民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取得的住房,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第六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市民纳入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第七条 新市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市民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等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市民集中管理账户继续缴存。新市民在州内从事自由职业的,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就业地或者安置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市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 迁出地和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在新市民实际搬迁入住六年内,应当对其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实行差额化补助。

新市民属于县级行政区域内搬迁安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补贴;跨县级行政区域搬迁安置的,由迁出地县级人民政府补贴。

第九条 新市民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取得的住房,按照以下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新市民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搬迁安置的,由本地县级人民政府代为交存;跨县级行政区域搬迁安置的,由迁出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分别承担50%的比例代为交存。

(二)新市民属于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应当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全额交存。

(三)新市民将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代为交存的资金,应当予以返还。

第十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新市民基本文化权益,在新市民居住区配套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迁出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新市民传统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列入文化传承、保护范围。

第十一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新市民与城镇市民平等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以及职业教育权利,在新市民居住区统筹规划学校布局,配套建设教育基础设施,保障新市民基本教育需求。

第十二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市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新市民迁入前属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安置地民政部门核实后,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给予保障。新市民迁入以后生活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给予保障。

第十三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配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设置卫生服务机构,为新市民就医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新市民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新市民自主创业、未就业的,可以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五条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市民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和转岗培训纳入就业培训范围,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就业。对新市民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保证一人就业。

第十六条 新市民搬迁到城镇居住以后,继续享有迁出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权。

新市民户籍迁移到城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不改变,享有的惠农政策不改变,集体成员资格以及权利不改变,并享有集体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收益权。村(居)民委员会不得强制收回新市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不得取消集体经济收益权。

第十七条 新市民搬迁到城镇居住以后,应当按照签订的旧房拆除协议,自行拆除旧房复垦复绿,或者移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统一拆除复垦复绿。

新市民原有的宅基地使用证由颁证机关注销。享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新市民不得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县级人民政府征用新市民的旧房作为公共服务、文化保护使用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八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城镇安置区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建立完善的新市民服务机构,保障新市民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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