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

—— 解读《新时代教育立州战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实施意见》

2019年07月16日10:51  
 

《新时代教育立州战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方案》)的出台实施,目的是为了全面落实州委新时代教育立州战略决定,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方案》在基本原则方面,明确了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即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明确了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即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明确了正向激励,促进发展。即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明确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即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管理范围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县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

不仅如此,该《方案》还从统筹管理,分类考核;质量优先,二次分配;注重实绩,再次分配方面,明确了管理措施。

在“统筹管理,分类考核”方面,要求各县(市、新区)要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评机制,将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绩效纳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统一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绩效考核等次,原则上在属地党委政府确定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绩效等次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类考核确定。

在“质量优先,二次分配”方面,要求县属中小学、幼儿园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由县直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阶段、学校基础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实行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排名,科学合理设立“优秀”“进步”“达标”等次比例,实行“二次分配”。

在“注重实绩,再次分配”方面,要求县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终目标绩效,由所在学校围绕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研究、师德师风等内容,制定绩效考核细则,综合各方面情况,实行量化考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和学校教职工人数,科学合理设立奖励等次比例,实行“再次分配”。

在“正向激励,奖优罚劣”方面,要求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进行二次、再次分配时,注重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合理拉开档次,科学设置考核等次、人数比例和激励标准。具体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属中小学、幼儿园在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时,综合各类情况予以确定。

为了保障《方案》顺利实施落地,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客观公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各县(市、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严肃对待,督促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好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切实组织做好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在强化督促指导方面,明确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好意见提出的原则和措施,因地制宜,督促指导各县(市、新区)及县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科学实施好绩效工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发挥目标绩效的正向激励作用。

在确保客观公正方面,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组织开展年终绩效考评时,要遵循以人为本、质量优先、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贺 成)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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