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检察院创新探索办案 实现案件质效双提升

2019年08月13日09:09  
 

今年以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启办案创新探索,始终坚持案件证据标准,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作为目标追求,该县检察院检察一部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四项具体做法,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双提升。

建立案件联席讨论制度。严格按照《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讨论案件的范围,确保办案质量,规范讨论案件的程序,对有争议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办理案件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严防“带病起诉”。

建立检察官互动学习模式。坚持每周开展一次业务常态化学习,学习采取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轮流主持的模式进行,内容围绕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程序性规范、审判案例进行精心准备,确保每一次能学有所获;积极组织干警外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推进干警业务素养持续提升。

建立案件全方位评查机制。除了常规评查,部门内部还组织交叉互评,提出具体的评查意见在会上进行交流。通过会议事先确定每次评查的内容,随机抽查每名检察官的日常制作的文书,分别对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到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全方位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形成“互帮互学、互比互进、互促互利”的良好氛围。

建立公检法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与公安、法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对一段时期内的案件质量进行讨论和评估,形成提升案件质量的合力;加大引导侦查力度,规范适时介入制度,确定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突发性或恶性案件、司法解释不明确、争议较大的案件,以及公安机关要求、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引导侦查取证的案件,由介入人拟订引导侦查取证提纲,为证据固定提供指引;诉后延伸机制,对已提起公诉的案件,适时与法院沟通,化被动为主动,针对一些与法院在定性方面或在证据和事实上有分歧的案件,公诉人与审判人员及时沟通,掌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看法,及时提供案件判例等相关资料予以参考,确保案件顺利判决。(毛红梅 曾 楷)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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