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做好人民调解 助力脱贫攻坚

2019年08月21日08:50  
 

兴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突出人民调解在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和谐稳定的独特作用,多措并举做好人民调解,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兴仁市东湖街道在水一方社区是兴仁市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众多,规模较大的社区,社区共76栋155个单元4088套住房,共6个居民小组,住有汉、苗、布依等民族,2274户9779人。辖区的居民来自四面八方,人员类别较为复杂,摊位纠纷、排污纠纷、相邻权纠纷、装修合同纠纷比较突出,为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兴仁市司法局在社区初具规模之初就成立了东湖街道在水一方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派司法专干并组建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排查纠纷领导小组和调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从而化解了大量排污、摊位、装修合同纠纷。

刘禄洪是从百德镇吊井村平寨组搬来在水一方的易地扶贫搬迁户,2018年4月26日17点左右,在D栋一单元门口,刘禄洪家电瓶车不慎被邻居的三轮车剐蹭撞坏,社区调委会知道后主动调解,化解了两家的矛盾,刘禄洪家电瓶车也得到了相应的维修赔偿。

与此同时,在水一方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还根据社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村规民约》《调解制度》《调解员工作职责》,从源头上堵截了民间矛盾纠纷的发生,确保搬迁居民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2018年10月,赵某某(女)因在瓦窑居住区建房,将农村民用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汪某某(包工形式为:包工不包料),订立合同后,汪某某组织工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赵某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给汪某某造成停工待料的现象时有发生,汪某某做完4层毛主体后,就停止了施工,停工时间近半年,赵某某多次打电话催促汪某某继续施工第五层和外粉内粉,汪某某以停工待料为由,不组织工人施工,东湖司法所于2019年7月接到赵某某的申请后,就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委会调查:双方都存在过错,发包方确实偶尔存在建筑材料供应不及时的情况,而汪某某就以此为由,不组织工人施工,根据《合同书》约定,“建筑房屋共5层,工程结束后,赵某某只对成品房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赵某某已支付工程进度款53000元,赵某某请求解除合同,按照收破方进行处理。调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多方咨询毛主体房屋收破方的单价和计算方式,掌握了调解的依据,经过计算汪某某得到的工程进度款与收破方的工程量基本相符,于是调委会耐心给双方讲解法律法规和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达成解除《合同书》协议,赵某某不补付汪某某工程款、汪某某也不返退预付进度款,赵某某凝固的5吨水泥损失,赵某某自愿放弃追偿,于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僵持半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老百姓都称赞东湖司法所是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贴心人”。

东湖街道地处城郊结合部,辖2个社区、1个居委会、6个行政村、2个新市民社区,人口众多、人员结构复杂,东湖司法所为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老马工作室”的做法,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东湖街道调委会自2019年来,实践“枫桥经验”,纠纷不过夜,矛盾不上交,共计受理了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00多件。

近年来,兴仁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资源,实现组团式发展。以党建引领为契机,践行“枫桥经验”,重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加强专职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聘、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优先选聘大专以上学历、懂法律、会电脑的人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农村地区,优先选聘当地德高望重、公道正派、明礼识事的人员。目前,全市155个村(居)、8个行业性调委会,共配备人民调解员1163名。还邀请检察官、律师、医学专家等多个行业领域的专家,组建兴仁市人民调解专家库。同时完善制度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村、镇、市三级矛盾纠纷联防机制,村(居)每天排查、上报矛盾纠纷,镇(街)每周、市每季度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聚焦征地拆迁、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内部资源联动调处机制,用好专业行业调委会、调解专家库、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创建“三室联调”(调解室、警务室、法律顾问室)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外部资源支撑调解机制,对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坚持多方参与,形成调解合力。加强信息化支撑和经费保障。建立“12345+人民调解模式,快速收集矛盾、快速分流联动、快速响应调处,实行矛盾纠纷实时上报、现场调解、案件卷宗电子化存储等。每年投入专项经费200万元,实行“基本补贴+办案补贴”绩效管理,以案定补、梯次奖励,充分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年来,该市还在自行摸索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借鉴“枫桥经验”“老马工作室”等全国先进典型经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及时高效化解民事纠纷。

三年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在全市调解各类纠纷共5000余件,调解成功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涉及的金额合计4000余万元,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的调解目标。(罗大星 许 楠)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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