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检察院首次公开审查司法求助案件

2019年08月21日08:55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充分保障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近日,该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司法局及律师代表对该院办理的申请人谭某某、古某某和成某某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这是该院首次公开审查引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公开审查现场,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并依次汇报了谭某某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其面临的生活困难等情况。各方参与人踊跃发言,就存在的疑问现场发问,承办检察官一一进行了解答。经过讨论评议,一致同意对谭某某等7人给予8万元的司法救助决定。随后,该院根据公开审查的评议结果制作《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审批表》,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金。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既彰显了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又将检察机关办案以“看得见”的方式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下,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充分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目的,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李 润)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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