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11校荣获“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2019年08月23日08:34  
 

8月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经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评审组进行评审,我州兴义市红星路小学富康校区、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等11所学校荣获“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学校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化解整治,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校园安全文化丰富多彩,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

经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法、公安、教育等部门组织对申报学校初审,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抽调人员并邀请部分学校安全管理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全省105所学校荣获“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我州兴义市红星路小学富康校区、兴义市坪东中心幼儿园、兴仁市第九小学、安龙县海子镇初级中学、贞丰县第一幼儿园、普安县青山镇青山小学、晴隆县碧痕镇碧痕小学、册亨县冗渡镇中心小学、望谟县王母幼儿园、黔西南州义龙实验学校和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共11所学校榜上有名。

省综治委、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基础上,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深化教育改革,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受到表彰的学校为榜样,加强管理,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投入,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校风优良的安全文明校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为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张 宏)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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