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

2019年09月02日09:33  
 

从8月至12月,安龙县将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形成“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有健康获得感、幸福感。

专项整治以“创群众满意医院”为工作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以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和套取医保基金、虚假宣传、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义诊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德医风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发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精神,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医护人员中开展“优质服务评比活动”,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坚决杜绝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

加强医患沟通,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卫生健康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医疗机构的挂号处、收费处、药房、急诊科、护士站、检验科等辅助检查科室等窗口进行检查。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落实首诊负责制。坚决执行“九不准”规定,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

重点检查卫生健康领域便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严厉整治医疗乱象,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病历开展点评,定期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评价工作。

整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和无证行医,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制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禁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禁止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保健”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杜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

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医疗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发生。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落实督医制度,履行督医职责。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期4个月,对象为县、镇(街道)、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余必用)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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