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及时查处1起私自转移被扣押车辆案件。违法行为人易某某被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马场派出所在加大对辖区房屋出租、烟花爆竹销售点、寄递业、道路交通等行业开展安全检查时,9月15日上午,马场派出所民警在晴雨公路34KM处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10时许,一辆三轮摩托车由大田方向驶来,检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主名叫易某某(男,现年45岁,晴隆县马场乡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将三轮车依法扣押,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晴隆县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易某某回到家后细想,害怕担责,于当日14时许来到派出所,见被扣押的三轮车停放在门口院坝里,摸出备用钥匙跳上车,发动车辆。值班民警见此情形,跑出来对其警告,告知其不得将车开走。易某某不予理睬,猛踩油门驾车往背街方向逃窜。值班民警立即通知在外巡逻民警,巡逻民警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马场乡政府门口设卡拦截。不一会儿,易某某驾驶车辆由对面急驶而来,民警立即下车示意其靠边停车,随即依法将易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易某某对其私自转移被扣押车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易某某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杨 浩 李 骅)
来源:黔西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