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实现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2019年10月16日10:34  
 

为全面落实“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工作目标,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作为、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做好困难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为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参保面,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多次深入乡镇(街道)调研,并主动与扶贫办、民政局对接,通过扶贫系统、低保系统全面筛查出2019年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名单。同时,对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下发数据,通过信息比对、乡镇核查等方式,全面完成了扶贫信息平台下发数据的核查工作,实现了扶贫信息平台下发数据、2019年困难人员核查率双百目标。

做好困难人员新参保登记工作。今年以来,下发人社部扶贫信息平台核查数据5批,核实新参保录入128人,实现了扶贫信息平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全部参保的目标。下发扶贫办、民政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特困人员数据共计58399人,核查新参保录入158人,实现了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做好到龄参保及待遇发放工作。为认真贯彻人社厅、省、州关于111号文件的要求,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职责,要求乡镇人社中心每月分别与扶贫站和民政办对接核实,认真统计本乡镇(街道)已到龄未领取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明确专人每月5日前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报送当月申报到龄人员名单,做好到龄困难人员参保及待遇发放工作。截止到目前,兴义市共有92人纳入111号文件保障范围,实现了6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应保尽保,应领尽领。

做好政府代缴资金配套工作。为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地方职责,兴义市积极争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人员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范围,及时将市级代缴资金拨付到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截止到2019年9月底,兴义市符合应保尽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共12357人,已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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