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村民反映集市搬迁问题

2019年10月31日15:24  
 

反映内容:10月21日,兴义市敬南镇吴家坪村村民陈某某,通过12345热线电话反映:10月19日,城管部门将敬南镇吴家坪村新街(敬南政府附近)的商户、摊点,强制迁到农贸市场(一个私人老板开的农贸市场)。在此之前,我们新街的商户,听到要搬集市的消息,10月17日,我们选派了一个代表,到敬南镇政府去询问搬集市的事情,工作人员回复我们,可能搬可能不搬。10月18日,我们又到村里面去询问,村长表示,集市必须搬到农贸市场去。20年前,我们在新街建房子时,缴纳了200元一米的门面费,合计2000元。现在要求搬集市,我们认为有两个问题,一是镇政府和村里的干部决定,没有和我们新街的商户商量;二是搬集市没有正式的通知。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协调,让我们敬南镇的集市就开在新街。

办理结果:接到该反映事项后,州政务服务中心及时与兴义市政府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该事项已于10月25日办结。

经调查:敬南镇吴家坪村集市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群众自发形成的乡镇马路市场为集市点,长期以街代市、占道经营、人车混流的现象非常严重,市场秩序非常混乱,赶集群众意见非常大。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2012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吴家坪村东南角规划建设农贸市场,由吴家坪村村委会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完成后,因基础设施不完善,一直未投入使用。今年,敬南镇党委政府结合敬南镇总体规划,本着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整顿市场秩序,改善镇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分离集市和农贸市场,还群众一个规范、安全、整洁的农产品交易环境的原则,根据《黔西南州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分阶段对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第一阶段,针对农产品交易早市,组织每天在街上固定摆摊售卖肉类、水果、蔬菜等商户,召开了共商会,取得商户同意后,联合市综执局对肉、蔬菜、水果类早市进行了整治,固定早市摊位40余个。规划了固定的停车场,同时为方便群众购物,分别选定固定区域,规划了一些临时性的摊位,方便其他群众临时开展经营活动,督导经营户按要求,分区域规范化经营,加强文明引导和宣传,得到了群众的支持。第二阶段,针对赶集天临时商户开展宣传,对农产品经营户,组织搬迁到新农贸市场,进行经营活动,针对其他商户及门店经营户,发放《敬南镇人民政府关于集贸市场整治告知书》,引导商户不要占道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并未强制搬迁集市,但沿街经营户拒绝收取告知书。临时商户在收到告知书的同时,自发搬迁到了新的农贸市场的临时摊位进行交易。

对于群众反映建房时,缴纳的200元一米的门面费情况,因年代久远,未能查阅到相关的档案及收据,经与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核实,确实收取过200元一米的门面费,该笔费用用于街面人行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

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共规划了40个富有特色的摊位,在规范经营秩序的同时,也为经营户提供了更加舒适安全的经营环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明显提升。在后续整治工作中,镇里将多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农贸市场后续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黔西南日报

(责编:顾兰云(实习)、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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