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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三个为主”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2】

2014年11月12日14:33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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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黔西南州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坚持知责明责以教育引导为主、履责尽责以制度规范为主、追责问责以监督执纪为主,牢牢牵住“牛鼻子”,切实让“主人”知主责,让主体履主责,让主官尽主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坚持履责尽责以制度规范为主。州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明确包括主体责任清单、定期报告、约谈和考核问责等四项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办公室设立主体责任落实办公室,由同级党委(党组)书记直接领导。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亲自四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六个问一问”,即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对主体责任搞清弄懂;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履行了领导责任;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把自我置于监督范围之内;查处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亲自协调推动处理;追究责任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

坚持问责追责以监督执纪为主。加强督导检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上级党委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制度规定落实,专项治理进展和限期解决的突出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督促干部。科学量化考核。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和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班子总体评价和对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无论是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严格责任倒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或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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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晓慧(实习生)、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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