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精神文化氛围,9月20日,黔西南州州委宣传部、州人大内司委、州文明办联合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并摆放和组织参观文明创建及文明行为宣传展板,38个黔西南州各州直部门、40个兴义市各部门宣传人员冒雨发放《条例》及宣传折页资料,并在现场为市民作讲解,通过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对《条例》进行宣传。
据悉,《条例》已于2017年8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国庆节起正式施行。(丁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