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上午,贞丰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杨俊副院长率立案庭邓安敏,司法局韦崇科一行前往北盘江司法所,参与诉调对接,成功调解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债权人)左某1与被告(担保人)左某2系同胞兄弟。被告之前在债务人吴某处务工,吴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左某1借款40万元,被告左某2(原告胞弟)出面为债权人吴某担保。事后,债权人吴某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0万元和48000元利息,尚欠本息共计374880元。现债权人吴某外出不知去向,原告左某1在联系不上吴某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找其胞弟(担保人)左某2偿还借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向本院北盘江法庭递交起诉状,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374880元。本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移送贞丰县司法局调解。
在北盘江司法所调解室,经杨俊副院长一行多方做思想工作,双方一致达成协议:被告分期代债权人吴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即每年12月30日前偿还5万元,直到还清为止)。原告自愿放弃利息74880元。一桩亲兄弟将成为仇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调解,两兄弟握手言和。
通过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增添了社会和谐氛围。(邓安敏)